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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选拔兼职校团委副书记的通知

来源:  发布时间:2024-09-23 阅读次数:

各院(系)团委、各学生组织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5〕4号)、《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》(中青联发〔2016〕18号)和《西安石油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(西石大党发〔2020〕3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,建设一支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、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,经校党委研究同意,拟在我校学生中选聘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—3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条件

1.坚持党的领导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,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。

2.热爱共青团工作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工作积极主动,踏实肯干;群众基础良好,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。

3.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,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。

4.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、开拓精神、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团学工作视野,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,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
5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。学习成绩优秀,担任过校(院)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。身体健康,能保证工作时间,正常履行岗位职责。

二、选拔方式

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,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1.报名与资格审查。报名人员需填写《兼职校团委副书记报名表》(见附件),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:00点前报校团委办公室302室,电子版发至xsyutuanwei@163.com。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
2.面试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。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、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。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3.确定考察对象。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。

4.组织考察。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,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。

5.公示。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6.任职。公示无异议,校团委发文聘任。

四、聘任管理

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,不占干部职数。任职期满后,校团委将进行任期考核,形成书面鉴定意见,存入本人档案。

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电话:029—81469045



共青团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

2024年9月23日

 兼职校团委副书记报名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