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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各院(系)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通知

来源:  发布时间:2025-11-06 阅读次数:

各院(系)团委(团总支)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服务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,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力,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,完善校院两级学生科技组织体系,根据《陕西省科协2025年大学生科技社团支持计划》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在各院(系)成立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,以下简称院(系)科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定位意义

院(系)科协是在各院(系)团委指导下,由本院(系)有志于从事科学技术学习、研究、创新、实践和科普活动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。成立院(系)科协,是夯实基层科技创新组织基础、整合院(系)科技创新资源、提升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与学科竞赛水平的重要举措。院(系)科协应紧密围绕学校特色与本院(系)学科专业优势,常态化组织开展学术交流、科研训练、科技竞赛、科普宣传等活动,助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。

二、主要职能

1.组织学术科技活动。组织开展学术讲座、科学沙龙、技术培训、学科竞赛院(系)内选拔与培育、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等活动,提升会员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。在校大学生科技协会的指导下,专职负责各院(系)认领的国家级竞赛的组织工作。

2.搭建交流平台。促进本院(系)不同年级、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与项目合作,加强与本院(系)校内外专家、教师的联系,争取指导资源。

3.培育科创骨干。发现和培养科技创新苗子,形成稳定的学生科研骨干梯队,做好“传帮带”。

4.开展科普宣讲活动。结合专业特色,组织会员面向校内外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和科技宣讲活动。

5.对接校级资源。积极对接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及学校相关部门,承接和参与校级科技创新活动与项目。

6.营造创新氛围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科技创新成果、先进典型,营造勇于探索、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。

三、组织架构

院(系)科协在院(系)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建议设立以下基本架构:

指导老师(1—2名):建议由院(系)分管科研、学生工作的领导、专业教师或院(系)团委书记、学科竞赛专干担任,负责把握发展方向、提供学术与资源支持。

会长(1名):全面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工作。

副会长(1—2名):协助会长开展协会日常管理工作。

职能部门:可设立秘书部、学术科技部、宣传部等,各部门设部长1名、副部长2名,具体职能由各院(系)明确。

四、成立流程

院(系)科协的成立需严格按照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材料规范》(附件1)执行,主要成立流程和提交材料要求如下:

1.发起筹备

成立筹备组,由本院(系)学生发起,招募不少于20名本院(系)全日制在校学生作为发起成员。

2.提交申请

筹备组填写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》(附件 2)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》(附件3)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》(附件4)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》(附件5)提交至院(系)团委审核后,报校团委审批。

3.获得批复

相关材料经校团委及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,院(系)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即宣告正式成立,可独立开展活动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.协会负责人要求。院(系)科协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员或学生党员,品学兼优,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创新热情。

2.规范管理要求。院(系)科协须严格遵守学校社团管理规定,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活动开展、经费使用和会员管理。 

3.特色发展要求。各院(系)科协应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,打造品牌活动,认领负责至少一项相关学科领域的学科竞赛,形成“一院一品、一院一赛”的科技创新工作格局。

4.协同联动要求。院(系)科协应积极与院(系)教学、科研部门及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保持密切沟通,形成工作合力。

5.成立时间要求。请各院(系)团委高度重视,加强指导,积极稳妥地推进本院(系)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筹建工作,并于2025年11月7日前完成成立及备案手续。

联系人:王老师029—81469045

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高同学13369168817

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殷同学18066872318

附件1: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材料规范[1].docx 

附件2: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[1].docx

附件3: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[1].docx 

附件4: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[1].docx 

附件5: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[1].docx 

附件6:《西安石油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[1].pdf